當前位置: 主頁 > 資訊中心 > 行業動態 ? 進口產品提交銷售包裝外文標簽的中文翻譯件時需要注意什么?
作者:小編 閱讀量: 次 發表時間:2022-11-14 21:48
按照《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,進口化妝品的注冊人、備案人或者境內責任人應當提交生產國(地區)產品的銷售包裝(含說明書),以及外文標簽的中文翻譯件。所提交的中文翻譯件應當如實翻譯銷售包裝原標簽內容,不能隱瞞,也不能通過遮蓋、涂改等方式修改銷售包裝。如果銷售包裝(含說明書)上有相同的外文內容,可以只翻譯一次,不需要重復翻譯。
新聞來源: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